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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結婚登記手續是如何的

結婚 閱讀(2.91W)
殘疾人結婚登記手續是如何的
律師解析:國家對於殘疾人結婚登記有較常人更嚴格的程式要求。
聾啞人登記時,若能夠和婚姻登記員進行筆談,可將聾啞人與婚姻登記員的筆錄登記在冊存檔。
若聾啞人不能書面表達自己的意願,則要求有能夠和聾啞人以及婚姻登記員都可以進行正常交流的人員陪同登記,並將聾啞人的婚姻登記意願及相關交流情況記錄存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