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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怎麼結婚登記

結婚 閱讀(2.83W)

再婚需要帶離婚證,準備結婚的兩人無論是初婚還是再婚都需要滿足法律規定要求。雙方必須是自願結婚,不得受他人脅迫而結婚。雙方都需要滿足結婚的法定年齡:男方不能小於22週歲,女方不能小於20週歲。
其他需要提交的證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影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離婚的怎麼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