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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婚姻無效的情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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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婚姻無效的情況有哪些?

眾所周知,結婚是人生中的必經之事,也是人生中的一個重要的選擇,這都關乎於自己一生的幸福,結婚不僅你自己關心,你的父母也極其關心,當今社會,有很多家庭講究門當戶對,這也並無道理,因為這樣的兩個人的結合可以減少生活中的一些不必要的矛盾,怎樣才算一個完整的婚姻呢,判定婚姻無效的情況又是怎樣的呢?下面就由本站小編帶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無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1、無效婚姻的情形。無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違法婚姻,即男女雙方的結合由於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結婚實質條件,因而自始不具備婚姻的法律效力。無效婚姻的本質特徵就是違反法定結婚條件的法律後果。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2、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阻卻事由。考慮到婚姻行為的私權性、穩定性和對當事人利益的保護,國家在監督干預的同時,也從實際情況出發,特別是針對現實生活中有些無效婚姻在經過一定時間後無效事由已經消除的情況,又規定了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阻卻事由。

違法導致無效是法律邏輯的自然延伸,如果無效婚姻欠缺的法定條件一旦被補足,則無效婚姻轉化為合法、有效的婚姻,請求權人不能再提起無效婚姻的請求,這是與無效婚姻制度設立的目的相一致的,也是為了尊重當事人婚姻的事實性,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關係的穩定。但該司法解釋沒有區分無效婚姻情形消失的具體情況,這就意味著近親婚、重婚同樣存在轉化的可能性。

綜上所述,判定婚姻無效的情況正如上面所說,雖然說愛情至上,但是在追求自己的愛情,選擇自己的婚姻時也應該遵循國家所設定的法律,千萬不能做違犯法律的事情,婚姻也當慎重考慮,因為這是對自己的負責,也是對別人的負責,更是對家庭的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