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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領結婚證需要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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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領結婚證需要多少錢?

一、領結婚證需要多少錢?

領結婚證目前已經不需要錢的,全國各地各省市區陸續停止收取婚姻登記證書工本費。在各婚姻登記處依法辦理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包括補領婚姻登記證)均為免費物件。各婚姻登記處已全部取消婚姻登記證書9元錢的工本費。免去的9元,不僅包括結婚證的工本費,還有離婚證的工本費也全部免除。對於結婚證照相和材料影印等一些服務性收費不是強制性的,市民可以選擇自備照片,自行復印材料,所帶照片只要符合尺寸就可以。

二、《民法典》對於結婚的規定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對於結婚的具體情況,是需要根據公民的個人意願來進行處理的,在達到上述規定的結婚年齡後,可以合法的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具體情況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並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來進行合法的處理,避免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