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的拆遷款一般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房產是婚前財產的,房屋拆遷款是個人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結婚後可以在婚內請求分割夫妻財產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三、登記結婚的流程是什麼?
1、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4、自願結婚的當事人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5、婚姻登記機構出具結婚證。
綜上所述,政府部門拆遷時發的補償款其實比較多,除了拆遷房子的補償款,有些地方人民政府還根據家庭成員支付的有相應的安置補償費,所以,拆遷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這個問題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正如開頭所提到的,房屋拆遷款也不是任何情況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