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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協議書怎麼寫簡單

家事糾紛 閱讀(2.31W)
分家協議書怎麼寫簡單
所謂分家是將一個較大的家庭根據分家協議而分成幾個較小的家庭,跟析產不同,那麼分家協議書怎麼寫簡單呢?
協議書基本內容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立約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以及家庭住址。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的合意以及對原家庭債務清償的安排;如:xxx與xxx是原配夫妻,共生有x個子女,分別是xxx,xxx,別無其他子女。夫婦共同建造(購買)了位於xx地的房屋,房產證號為xxx_。現結合家庭實際情況,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就上述房產歸屬事宜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四)分割後的財產細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見證人姓名,見證人不是必須的,可以自願設立;
(六)立約人、證人簽名和手印;
(七)立約的具體時間及執行日期。
法律依據: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二條
【合同內容】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