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家事糾紛>

身份證補辦一定要回原籍嗎

家事糾紛 閱讀(2.41W)

申領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暫住地任意一個戶籍派出所交驗以下證明證件:申請異地補領《居民身份證》。

身份證補辦一定要回原籍嗎

(一)申領人有效期內的《暫住證》或《工作居住證》或《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

(二)申領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攝居民身份證數碼照片,並現場採集指紋資訊。

(三)申領人領取證件時,需持《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派出所領取。

(四)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自願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補領,並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法律依據:《居民身份證法》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