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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丟失用掛失嗎

家事糾紛 閱讀(2.52W)

身份證丟失用掛失嗎

身份證丟失用掛失嗎

1、現在,如果身份證丟失了的話,是可以不進行掛失的。因為之前遇到過別人的身份證丟失然後被別人拿去做一些違反法律的事情,很多人都擔心因為用的自己的身份證,自己也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所以在身份證丟失的時候,總會第一時間進行身份證的掛失,可是還是有很多好心人幫助他們找回了身份證,因此有時候進行身份證的掛失是有一定麻煩的。

2、也正是因為這樣,公安機關對此是有明確的回覆的:公民在無意間將自己的身份證丟失了之後是不需要再進行掛失的,如果所丟失的身份證被其他有心人拿去使用了的話,使用者以及他使用身份證的地方會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丟失身份證的公民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並且公安機關表示,如果需要補辦身份證的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中的相關規定:公民在丟失了身份證之後,需要在自己的常住戶口的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進行申請補辦,當公民在進行申請補辦身份證的時候就已經是向公安機關反應自己證件被丟失了,所以不需要再單獨進行申請掛失。

3、在將自己的身份證遺失之後可以先申請一段時間的居民身份證證明來使用,並且在他進行使用的時候,所被使用的地方需要嚴格核對。並且冒用別人身份證的人需要受到相對應的懲罰,一般是由公安機關來進行相對應的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中的相關規定,使用別人居民身份證的人,根據情況的嚴重與否進行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處罰金額,以及10天之內的拘留,如果有違法的利益,需要將違法獲得的利益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