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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引發自留地火災 | 且主動承擔錯誤怎麼處理?

婚姻家庭法規 閱讀(6.98K)

一、過失引發自留地火災,且主動承擔錯誤怎麼處理?

過失引發自留地火災,且主動承擔錯誤怎麼處理?

看造成後果處理,對後果不嚴重的,可以對當事人治安處罰並批評教育,如果火災導致後果嚴重,要追究刑事責任。過失引起火災,危害公共安全,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失火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當事人當庭認罪、悔罪,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失火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過失引起火災,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導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戶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資料燒燬的;

4、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四公頃以上的;

5、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三、如何防止火災發生?

失火通常發生在日常生活中,例如燒荒、燃放煙火爆竹、安裝爐灶不符合防火規則等等。我們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識,不要隨便購買沒有質量保證的煙花爆竹,要去正規的零售店購買,選擇安全區域燃放煙花爆竹,不要在草堆、柴堆、易燃、易爆危險的地方燃放,燃放爆竹以後一定要及時的清理,檢查是否有未燃的爆竹,務必清理乾淨。不要違規燒荒,尤其是與森林距離較近的農田,更要提高防範意識,避免引發森林火災。在戶外搭灶做飯時要注意看護爐火,尤其是在天氣乾燥的防火期,更要注意防範火災,避免在戶外生火。

綜上所述,村民在戶外用火因為過失導致自留地發生火災的,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可以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但是要對火災造成損失賠償。而火災造成自留地作物受損嚴重,公安機關會立案,構成犯罪的,由檢察院起訴,主動認罪態度好的話,可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