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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記錄是怎麼錄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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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違法記錄是怎麼錄入的?

違法記錄是怎麼錄入的?

違法記錄是由公安機關和派出所錄入的。一般所稱的違法行為,未達到犯罪程度的是指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記錄,作出處罰的公安機關會有違法記錄,對個人以後從事一些特定的工作需要開具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的有影響。作出處罰會給違法行為人下達正式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包括警告,罰款,拘留。如果沒有開治安處罰決定書,一般不會留下卷宗檔案,也就是沒有案底。

二、違法記錄多久消除?

違法記錄及案底不能消除,如果犯罪人員為不滿十八週歲未成年人案底會依照規定封存。

案底一般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儲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百七十五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三、違法記錄和犯罪記錄有什麼不同?

(一)涉及案件性質不同

犯罪記錄是刑事案件,違法記錄是行政案件。

(二)影響物件不同

違法記錄屬於行政處罰,只對被處罰者本人有影響,如入伍、報考軍警院校等。

犯罪記錄不僅影響本人,對家庭等也會受影響。

(三)嚴重程度不同

犯罪記錄比違法記錄嚴重。因為違法和犯罪兩者是有區別的,一切犯罪的行為都是違法的,但違法的行為不一定是犯罪的。

(四)覆蓋範圍大小不同

從嚴格來講,違法記錄包含犯罪記錄。就如同闖紅燈違反“交通法”但不經過法院處理,雖然違法,但不算犯罪,犯罪一般指計入公安系統個人檔案記錄的行為(俗稱案底)。

違法記錄和犯罪記錄是兩種不同的概念,犯罪記錄要比違法記錄嚴重的多。但是同時違法記錄和犯罪記錄都是不能夠被消除的,是要一直由公安機關進行密封儲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