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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被蹭到第二天報警可以嗎

婚姻家庭法規 閱讀(1.95W)

一、車子被碰到第二天報警可以嗎

車子被蹭到第二天報警可以嗎

刮蹭隔2天報案有效的,車輛發生刮蹭48小時內報案是目前保險行業通行的標準,如果你時隔幾天才報案顯然已超過時限,所以其修車損失只能由自己承擔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保險條款的約定,車主應及時報案,以便保險公司對事故進行勘察。如果車主沒有及時報案,索賠時將無法提供證明檔案,導致保險公司無法核定保險責任,此種情況將得不到保險公司的賠償。

交通剮蹭也是交通事故,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二條“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之規定,交通事故報警沒有時間限制,但是建議儘快報警,時間長了會影響案件調查,交警部門也可以不受理。

二、交通事故的定義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於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於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於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後果的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於故意,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經過上述內容的概述,可以知道,交通事故並不會產生什麼有效期,所以在發生刮蹭事件之後第二天報警是有效的,但是真的出現這種狀況發現後應該立即報警,因為這樣有利於警方保護現場、收集證據、責任劃分等。也有利於保險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