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中部分欠發達地區由於法律意識淺薄,導致有些情況下男女雙方結婚可能是無效婚姻。事後才發現而不知如何處理婚姻關係,而且無效婚姻還會產生很多問題。此時誰可以申請宣告婚姻無效呢?
婚姻無效是可以到當地法院申請宣告的,不過在申請之前,要確定男女雙方的婚姻是無效才行。
婚姻無效的四種情形: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違法行為。無論是法律上的重婚,還是事實上的重婚,均屬無效。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禁止結婚的親屬是指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親之外的血親,無論輩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結婚。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結婚。
4、未到法定婚齡。
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哪些人可以申請宣告婚姻無效?
1、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2、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未達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3、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
4、以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為與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