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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輕傷判什麼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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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網路通訊的發達,很多家暴的新聞屢見不鮮,但是很多被家暴的物件在遭遇家暴時候選擇沉默,認為只是夫妻之間的事情,讓外人知道除了又失面子,如果施暴方坐牢會失去經濟來源,或者在其他家庭成員的勸說下,沒有選擇報警,使得家暴更加嚴重。其實,家暴並不是家庭的事情,還可能觸及到刑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家暴輕傷判什麼刑

首先介紹一下家暴可能會承擔的責任後果。民事責任,被施暴的一方即受害者有權向家庭暴力實施者要求其承擔損害賠償,遭遇家暴的一方要勇於保護自己,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的理由之一。行政法律責任,根據相關規定,對於施暴但是沒有構成犯罪的情況可以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再者就是刑事責任,我國為了保護遭受家庭暴力對待的成員,之前也是制定了《反家暴法》的,其中第三十三條、三十四條、三十五、三十六條就做了明確依法追究家暴構成犯罪的刑事責任。

對於構成輕傷的情形,施暴者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故意傷害罪的量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有明確的規定。

當然,故意傷害致輕傷,並不是擦破皮就能被認定為輕傷的,可能只是輕微傷,這裡的輕傷需要滿足《人體輕傷鑑定標準》的規定。損害的程度除了外在直接造成的損害和後果,還包括之後的併發症、後遺症,所以需要到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儲存好診斷結果、鑑定報告。

很多家庭成員遭受暴力後,可能只是出現輕微傷,很快就痊癒,致使自己不敢或者不知如何去尋求他人幫助時,擔心情節不夠嚴重,警察可能置之不理,根據反家暴法的規定,受害者是可以去婦聯尋求幫助,婦聯有完善的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