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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家庭暴力傾向怎麼辦

家庭暴力 閱讀(1.85W)

在現實生活當中,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大多為婚姻當中的女性。在結婚的時候可能沒有考慮那麼多,但是結婚以後發現丈夫有家庭暴力的傾向。在這種情況下,有些婦女會因為害怕,心裡充滿恐懼而不敢進行報警,長期忍受丈夫的家暴行為。其實這樣做是不對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遇到家庭暴力傾向怎麼辦?

遇到家庭暴力傾向怎麼辦

一、遇到家庭暴力傾向怎麼辦?

遭遇家庭暴力,不能忍氣吞聲,要懂得求助。遭遇家庭暴力的求助方式主要有找社群婦女組織進行教育和勸誡、到派出所報案、到街道和區市婦女組織反映情況等。

1、你可以找社群的婦女組織對你的丈夫進行教育和勸誡;

2、你可以到本地派出所報案,請他們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你的丈夫進行處理,並要求留下筆錄;

3、你可以到街道和區市婦女組織反映情況,尋求幫助;

4、如果你受傷了,一定要儘快到醫院診斷,請醫生出具詳細的傷情證明,並請人拍下傷處的清晰照片,儲存好;

5、如果你受到嚴重的傷害,並希望你的丈夫受到法律的懲罰,你可以到法院起訴他犯傷害罪,併到有關部門申請傷情鑑定,這將是判定他對你傷害程度的最有利證據;

6、如果你正在遭受傷害、無力自衛,你可以大聲呼救,並打110報警電話;

7、如果你受到嚴重的暴力威脅,一定要注意保護自己,你沒有必要像戰戰兢兢的羔羊那樣回到他身邊,承受不可預知的危險;

8、“捱打是醜事”、“家醜不可外揚”、“認倒黴”的想法是最危險的,它們使你放棄反抗和求助,須知只有你自己發自內心地反抗這種暴力,外界的幫助才有可能發揮最大的威力;

9、為了永遠擺脫這種痛苦,你可以和他離婚,他毆打你的證據也是訴訟離婚的有力證據;

10、你可以依據《婚姻法》46條的“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要求。當暴力發生時女性不要示弱。

實施“家庭暴力”應負何種法律責任?

根據情節和後果,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無過錯方有請求的,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殘家庭成員,使其在肉體上或精神上蒙受損害,虐待可表現為積極的、作為的形式,也可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的形式。如打罵、恐嚇、限制人身自由、不予衣食、患病不予治療等。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應根據情節和後果作不同的處罰:《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的規定,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告訴的才處理);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行為不構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無過錯方有權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家庭暴力的這種行為,嚴重危害了社會安定團結,給當事人的身體和心理上都造成了極大的創傷,也不利於家庭的和諧。所以說無論怎樣家庭暴力這種行為都是不正常,並且違反我國法律法規的。如果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及時報警,必要情況下,可以申請法院與丈夫進行離婚,並要求對方進行精神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