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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派出所怎麼立案?

家庭暴力 閱讀(3.29W)

一、遭遇家暴派出所怎麼立案?

遭遇家暴派出所怎麼立案?

遇到家暴行為,應該立及報警,警方出警後根據實際情況來立案處理。實施家庭暴力後對被害人造成輕傷的,是屬於刑法中故意傷害罪的情形,公安機關是可以立案的,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條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離婚怎麼收集家暴證據

在提起離婚的訴訟中,最重要的就是收集相關的證據了。

1、證人證言。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如果這些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麼可以儘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或者委託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

2、報警記錄。如果家庭暴力發生後,曾經報過警,那麼警方那裡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並製作筆錄。

3、驗傷報告。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如果受害人受傷了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鑑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鑑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那麼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例。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後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儲存。

綜上所述,根據我國的《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遭受人身或精神損害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告或申請人身保護令。所在在遇到家庭暴力時一定要第一時間報案,將傷害降到最低,保護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