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案例>

沒有房產證遺囑法條規定是什麼?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7.56K)

一、沒有房產證遺囑法條規定是什麼?

沒有房產證遺囑法條規定是什麼?

沒有房產證遺囑法條規定是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是可以訂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如果能證明房子的權屬問題就可以,如村委證明等,然後建議委託律師代為起草遺囑協議,最大限度的維護的合法權益。

遺產是指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遺產範圍就是遺產內容所涉及的範圍。

遺產範圍包括下列財產: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此外,還包括個人承包的收益。

二、遺囑的法律效力是什麼?

遺囑的不生效,是指於遺囑人死亡時,其所立遺囑雖然不違法,但卻不發生法律效力,即不能執行。遺囑的不生效與遺囑的無效,既有不同,又有相似之處。兩者的根本區別在於:遺囑的無效是因遺囑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而不能發生效力,遺囑的不生效則並非因遺囑違法。二者的相似之處在於:被繼承人的遺囑不能執行,遺囑所涉及的財產應按法定繼承辦理。

遺囑無效,是指遺囑因不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發生法律效力。遺囑只要不符合遺囑有效條件之一,就是不應發生法律後果的無效遺囑。但繼承法特別強調下述幾種遺囑無效:

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屬於無遺囑能力的人,不具有以遺囑處分其財產的資格。因此,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是無效的。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使於死亡之前已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所立的遺囑也仍是無效的,而不能隨其具有了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有效。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於設立遺囑後被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原設立的遺囑仍可有效,但其對原設立遺囑變更或撤回的,遺囑的變更或撤回無效。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現在如果要訂立遺囑的話,首先需要明確的就是必須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其次就必須是屬於處分自己個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這在我們國家《民法典》當中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但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