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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離婚財產分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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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離婚財產分割嗎

一、在農村土地離婚財產分割嗎?

在農村,離婚時土地本身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因為農村土地是集體財產,但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承包主體以家庭為單位,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家庭內部成員來說,是他們的一項共同共有的財產權利。但是,基於我國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質和方式,離婚時具體問題還需具體分析。

1、婚後以一方名義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領取經營權證的。夫妻雙方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解除婚姻關係時,應當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分割。夫或妻一方是城鎮居民的,離婚時承包的土地經營權應歸非城鎮居民的一方所有。

2、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婚後另一方戶口遷入的。離婚時要求分割的,亦應區別情況,予以處理。

第一,承包土地所在地是按“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辦法進行土地承包責任田劃分的,不管離婚當事人是否屬同一經濟組織,則遷入的一方在離婚時要求分割另一方承包土地的,法院不予支援。

第二,一方結婚後戶口遷入的,落戶所在村的村集體按“大穩定、小調整”的方式用集體的預留地、開墾地、他人交回的承包地增補給該戶承包土地面積的,原則上增補部分歸婚遷一方,但有該承包戶其他成員的份額的,要扣除。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一)雙方協商決定。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二)男女平等。

(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四)給予補償的原則。

(五)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三、離婚財產分割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總的來說,農村土地的分割問題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比如農村承包的土地現在都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所以在離婚的時候,就家裡承包的這些土地肯定沒辦法進行分割。土地分割問題較為複雜,建議雙方委託專業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