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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定免除贍養義務的協議有效嗎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1.57W)

約定免除贍養義務的協議有效嗎

約定免除贍養義務的協議有效嗎

成年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法定義務,是依據特定的身份關係而產生的,具有人身性,屬於專屬義務,不可轉讓或免除。

所以免除子女贍養義務的贍養協議為無效協議。

司法實踐中,經常出現父母子女之間因關係惡化,而欲斷絕“父子關係”,或者約定免除子女贍養義務的情形,即不再要求子女履行贍養義務。

如果雙方達成上述約定,是否有效?

1、“父子關係”是由血緣關係確定的法定關係,法律上不存在斷絕一說。所以,即使雙方約定斷絕“父子關係”,也切斷不了雙方的親子關係或血緣關係。

2、父母與子女之間約定免除子女的贍養義務的,因贍養義務系屬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所以這種約定也是無效的,事後父母主張子女繼續履行贍養義務的,法院應予支援。

3、如果父母未履行撫養義務的,子女能不能主張免除贍養義務?

父母如果對子女實施了虐待、遺棄、故意殺害等行為,情節嚴重的,其在年邁以後要求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可以酌情減輕子女的贍養義務,構成犯罪的,可以免除子女的贍養義務。

父母如果確實因自身經濟能力限制或者其他客觀原因導致未能履行撫養義務的,不能免除子女的贍養義務。

所以,法律上講,並不是他不養你小,你就可以不養他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