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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與債務會轉化為共同的財產和債務嗎?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2.78W)

一、婚前財產與債務會轉化為共同的財產和債務嗎?

婚前財產與債務會轉化為共同的財產和債務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果婚姻雙方對上述不動產沒有約定,根據《民法典》上述規定,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而且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轉化為共同財產。

但如果自己沒有證據證明是婚前個人財產,司法實踐通常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哪財產屬於個人婚前財產?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還包括,婚前各自為結婚所購置的財產為個人婚前財產;

(2)復員、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醫療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以及婚後夫妻共同生 活時間較短的軍人的復員費和轉業費為個人婚前財產;

(3)離婚時,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職業上的用物為個人婚前財產,當然, 貴重物品除外;

(4)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後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智慧財產權為個 人婚前財產;

(5)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 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婚前財產。

三、夫妻共有財產有哪些?

在《民法典》對夫妻的共同財產有作出了很明確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具體如下:

1、 存在夫妻關係後,雙方所積累的工資、獎金及其他的各種福利收入和補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 存在夫妻關係後,雙方從生產、經營中所獲得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在有夫妻關係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

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7、軍人會發放到其名下的有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綜合上面所說的,婚前財產與債務都是屬於個人的,在夫妻雙方結婚之後不會因任何的原因而轉化為共同的財產和債務,所以,在雙方結時也可以認定清楚,這樣才不會在婚後引起糾紛,如果是屬於婚後所得到的財產就可以認定為共同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