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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沒有具體日期有效麼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2.09W)
遺囑沒有具體日期有效麼

一、遺囑沒有具體日期有效麼

遺囑沒有日期不一定有效。遺囑包括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列印遺囑、錄音錄影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其中口頭遺囑是在遺囑人危急情況下設立的,法律規定中並沒有明確必須有日期。而其他的遺囑就要求有明確的日期表示。

立遺囑沒寫日期一般無效,沒有註明日期的遺囑,屬於形式上有欠缺,一般不受到法律保護。至於其是否有效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如果有人拿出寫有日期,且在形式上完整的遺囑,則沒有註明日期的遺囑一般無效。

2、如果只有這一份遺囑,但有繼承人有證據證明遺囑人生前患有精神疾病,則該遺囑可能無效。因為無法證明遺囑人立該遺囑時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如果只有這一份遺囑,且無人對該份遺囑提出異議,則該遺囑有效。這裡的有效不等同於法律保護,而是指遺囑(遺產)執行人,可以根該據遺囑處理遺產。

二、哪些情況遺囑會失效

1、有效遺贈扶養協議導致的失效。因為法律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當遺囑與遺贈扶養協議有衝突時,有衝突部分的遺囑無效。

2、遺囑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導致的失效。因為法律規定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因此一般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3、違背遺囑人真實意願導致的失效。

4、多份遺囑內容衝突導致的失效。

5、對不屬於自己財產的無效處分導致的失效。

6、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導致的失效。

7、放棄或喪失繼承權導致的失效。

8、清償債務導致的失效。

9、遺囑人生前對自己財產的處分導致的失效。因為這部分財產在生前已經處置,而且有處置權,鑑於這部分財產已不是遺囑人的遺產,故無效。

10、遺囑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導致的失效。

11、形式要件欠缺導致的失效。法律對遺囑的形式有一定的要求,如果不滿足法律的要求,即使意思表示真實也是無效的。

鑑於我國法律規定的遺囑形式比較多,而不同的遺囑對於是否標註日期的要求不一樣。若是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來看,就必須要遺囑人註明日期,否則的話會因為欠缺必要的形式,導致該遺囑不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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