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財產分割協議怎麼寫?
個人財產分割協議需要在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之下,然後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問題來進行明確的說明。夫妻財產單獨所有有法律依據,可以約定夫妻財產分別所有。結婚婚前財產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夫妻可以約定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二、哪些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三、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四、夫妻婚前財產約定書內容有哪些
1、形式上必須是書面的。
2、明確婚前財產的範圍。
一般包括男女雙方婚前的存款,房產,車子,其他貴重物品等。婚前財產協議的約定不能過細,建議僅對重要財產作出約定即可。
3、明確婚前財產婚後共享的比例。
在婚後可以與愛人共享的財產內容,以及共享的比例應該清楚。若只是表述為法律上的理解應是每人一半。
結婚婚前財產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夫妻可以約定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在當代的社會,個人財產分割是可以通過協議的方式由雙方當事人來進行確定的,這樣的話是可以明確一下如何來分割具體的財產,通常狀況之下是按照各自擁有各自的財產來進行協商的。但是不管怎麼樣只能夠對自己的財產來進行協議,其他的財產不能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