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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保護令什麼時候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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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保護令什麼時候送達?

一、家暴保護令什麼時候送達?

家暴保護令是可以在6個月時間內送達。家暴人身保護令時間最長是六個月。

《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條規定: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護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撤銷、變更或者延長。

《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後,應當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組織。人身安全保護令由人民法院執行,公安機關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應當協助執行。

二、家暴輕傷怎麼判刑?

如果經警方指定司法鑑定機構給出的鑑定結論為輕傷,那麼打人者(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傷者可以在檢察機關提起公訴階段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訴訟。如果所謂“家庭暴力”的受害人與犯罪嫌疑人為夫妻關係,那麼受害人可以在故意傷害的糾紛解決之後,再次發起離婚訴訟,將故意傷害的判決書或者司法鑑定機構給出的輕傷鑑定結論書。

三、人身保護令的申請時間是多久?

當事人能夠在訴訟前、訴訟中以及訴訟完結之後的6個月時間內和緊急狀況下申請人身保護令。

首先針對提請訴訟前的申請進行介紹,假使受害人在訴訟以前申請人身保護令的話,在法院發放人身安全令之後,受害人必須在十五天時間內向法院提請訴訟,如果超過這一期限未提請訴訟的話,這一人身保護令便會失去保護的效用。

從原則上來講,在申請人身保護令的時候,應該向法院遞交書面形式的申請;但是在情況非常緊急時,也能夠口頭申請,可是針對這一形式的申請,法院應進行詳細的記錄,並且要求申請人進行確認。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目前我們國家對於存在家庭暴力這樣的一種情況是有非常明確的法律規定的,首先對於被家庭暴力的人員來說,可以立即的報警來進行處理,達到了傷害行為,那麼是有可能會按照故意傷害罪對此進行判刑的,除此之外還包括向當地的村委會居委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