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遺囑繼承委託律師收費標準在哪裡公示?
1、深圳遺囑繼承委託律師收費標準在各律師事務所公示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五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公示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等資訊,接受社會監督。
2、律師費的金額會在協商的合同之中註明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應當與委託人簽訂律師服務收費合同或者在委託代理合同中載明收費條款。
收費合同或收費條款應當包括:收費專案、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收費數額、付款和結算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3、律師事務所的收費標準需要依法制定
律師事務所應當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
二、委託律師公證遺囑可以嗎?
1、委託律師公證遺囑可以,也可以根據需求選擇請不請律師
所謂公證遺囑,一般是遺囑人生前訂立並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遺囑人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作出個人處分,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這種處分行為就是遺囑。遺囑人訂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等。
2、公證遺囑內容
(1)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2)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對財產和其他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
(4)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5)遺囑製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遺囑中一般不得包括與處分財產及處理死亡後事宜無關的其他內容。
公民在生前可以採取法定的方式訂立遺囑,為了減少自己訂立的遺囑不具有法律效力,有些公民在訂立遺囑的時候,為選擇聘請律師。相關律師事務所在接受委託之後,會按照既定的標準,與陷入繼承糾紛的委託人,協商確定處理繼承糾紛需要支付的律師費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