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囑中只有房產遺囑怎麼寫?
1.首部。
(1)標題。寫明“遺囑”。
(2)訂立遺囑人基本情況,寫明立遺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等。
2.正文。
(1)寫明遺囑人訂立遺囑的原因。
(2)寫明訂立遺囑人所有的財產名稱、數額及所在地。
(3)寫明遺囑人對遺產的處理意見。
(4)寫明所訂立遺囑的份數。
(5)寫明訂立遺囑的時間和地點。
3.尾部。分別由立遺囑人、見證人、代書人等簽名或蓋章,另外要寫明遺囑的日期。因為是房屋繼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證一下。
二、有效的遺囑是怎樣的
有效的遺囑,按照遺囑確定的繼承人繼承。
1、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1)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
(4)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
(5)遺囑的形式必須合法(可採用公證、自書、代書、錄音、口頭等形式)。
2、遺囑沒有固定格式。但必須明確房產的基本情況(準確的位置、門牌號、樓層、房號、建築面積、房產證號等),遺囑繼承人的基本情況(姓名、與自己的關係、身份證號等)即可。
3、遺囑的內容不合法的主要有: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遺囑沒有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遺囑內容違反其他法律。
遺囑人可以把房產通過立遺囑的方式指定給某人,只要符合法律規定,自己寫的遺囑也是有效的。為了確保遺囑的有效性,公民在立遺囑時需要邀請一定的人員在場進行見證,也可以進行遺囑公證。
撰寫遺囑需要寫清楚基本的資訊,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認定,最好可以進行公證,遺囑需要具有的效力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內容必須合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