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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調檔離婚判決書用蓋章嗎?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5.61K)
去法院調檔離婚判決書用蓋章嗎?

一、去法院調檔離婚判決書用蓋章嗎?

是需要的,可以拿自己的身份證,到作出判決的法院檔案室進行調檔影印。影印件會加法院的公章,與原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持有的離婚判決書丟失了,可以帶身份證到審理離婚案件的法院查閱檔案進行復印,然後加蓋有關部門印章就可以了,其效力等同於原件。

即離婚判決書丟失後,如果當事人用到該判決書,可以攜帶自己本人身份證,去審理案件法院的檔案室進行查詢,法院檔案室會有該案件的所有卷宗材料,直接去檔案室要求影印判決書並由檔案室價格此件與原告一致的印章即可。

二、離婚協議書何時生效?

當事人離婚應到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進行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書是其中需要攜帶的文書材料。因此,離婚協議書只有雙方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構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手續後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簽字後生效。

離婚協議書在夫妻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成立。故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時成立。然而,成立並不意味著協議生效。這是因為,協議內容以夫妻解除婚姻關係為前提。雙方如果還沒有解除婚姻關係,那麼要執行協議就相當於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礎。

男女雙方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的時候,需要向民政部門提交離婚協議書,民政部門在辦理過程中會將離婚協議書存檔,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門登記備案的離婚協議,就是長期有效的。在拿到離婚證之後,若雙方沒有再對該協議進行變更的,那麼離婚協議書一直都是有效的。

三、離婚判決書是否要換離婚證?

不需要,只要是訴訟離婚,經過法院審理後作出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與民政部門所頒發的離婚證,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因此呢,持有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是不需要再換成離婚證的。司法實踐當中在案件宣判領取調解書或判決書的當日呢,法院會讓當事人雙方把結婚證原件都交到法院。

通過訴訟程式,法院作出的離婚判決書和調解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文書,當事人不需要再到民政部門去換取離婚證,如果再婚的情況下呢,則需要帶上法院的調解書或判決書以及其他的相關證件比如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原件、雙方的戶口本、結婚證、照片等,就可以辦理再婚手續。

去法院調檔,獲得的離婚判決書是需要蓋章的,簽訂離婚協議書以後,需要登記辦離婚,協議書才產生法律效力,協議書的內容要能夠表達夫妻雙方的真實意願,需要明確財產分割問題,孩子撫養權歸屬問題,如果不同意協議離婚,也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