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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別人懷孕了叫重婚嗎?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3.2W)
跟別人懷孕了叫重婚嗎?

一、跟別人懷孕了叫重婚嗎?

跟別人懷孕了不一定是叫重婚。婚外懷孕這種行為是否觸犯法律所規定的重婚罪,首先要看法律上認定的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法律上所認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或者雖然沒有結婚但卻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罪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姻關係無效的法律後果,儘管現今世界各國的法律規定不盡相同,但都離不開對重婚者追究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這兩種懲罰方式:

1、刑事責任

犯重婚罪的,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基於重婚嚴重侵犯了無過錯方的人身權利,妨害與破壞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因而許多國家的刑法都確定重婚是一種應受刑罰處罰的犯罪行為。中國現行刑法明確規定重婚為一種應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權利罪。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法律要對重婚者的刑事懲罰到位也決非易事,這突出表現在對事實上的重婚的刑事懲罰難以落到實處,對性質的重婚者的懲罰顯得無力。廣州市兩級法院受理判決的重婚案只有10宗左右,這與社會中出現的大量變相重婚的嚴重情況極不相稱,致使大部分事實上的重婚不受刑法追究。

2、民事責任

基於事實上的重婚、變相、第三者插足等行為,是對夫妻忠實義務的違反,它嚴重侵犯無過錯方的同居權、保持權等一系列配偶權利。由此決定法律不但應當對重婚者予以刑事懲罰,而且還應當由重婚者對無過錯方承擔懲罰性的賠償責任。刑事懲罰重婚者是手段,保護無過錯方的婚姻家庭權益才是目的。為此,婚姻法律制度應當設定對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制度,在立法上明確規定因重婚罪造成無過錯方損害的,應當得到賠償。中國《民法典》第1091條第1項規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由此體現了對無過錯方損害的經濟補償。這對無過錯方具有補償性,對重婚者則具有懲罰性。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存在重婚行為,需要受到刑事方面的法律責任的,首先就是這是屬於自訴的案件,所以一旦發現存在重婚行為的話,是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追究對方的責任何人,其次就是必須要達到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重婚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否則也不能夠對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