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婚前遺囑公證有效嗎?
公證過的遺囑是有效的,婚前可以辦理遺囑公證。
《公證法》
第三十六條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二、婚前遺囑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3、偽造的遺囑無效。
4、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三、立遺囑的方式有哪些?
1、自書遺囑。自己親筆所寫,符合自己的意願,不被脅迫;
2、公證遺囑。遺囑人在公證機關辦理遺囑;
3、代寫遺囑。由別人代筆書寫的遺囑;
4、錄音遺囑。錄製的立遺囑人口述的遺囑。
5、口頭遺囑。緊急情況下才可以適用。
四、遺囑無效遺產繼承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事實上,公民立遺囑的時間沒有什麼特別的規定,立遺囑是單方面的民事法律行為,即使已經結婚,在遺囑中分配個人財產的時候,也不需要和另一方協商。事實上,自書遺囑不需要辦理公證,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就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