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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子夫妻爭財產怎麼辦?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1.49W)

一、賣房子夫妻爭財產怎麼辦?

賣房子夫妻爭財產怎麼辦?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共同支配,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具有平等的權利。如果所賣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由於賣房對於夫妻來說屬於大事,因此必須雙方都要同意才行。夫妻一方不可以私自賣房,夫妻一方私自賣房的行為屬於無權處分。

按照法律來說,無權處分的行為原則上是無效的。但是法律也作出了例外規定,如果滿足下述規定,那麼夫妻一方私自賣房的行為就是有效的:

第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也就是說,不知道所買的房子是夫妻一方私自賣的。

第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也就是說,房子是以市場價格賣出去的,不能明顯低於市場價格。

第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也就是說,房子已經辦理了產權登記。

如果買房子的人同時符合上面所說的三種情況,也就是構成了法律所說的善意取得,那麼夫妻一方私自賣房的行為就是有效的。房子賣出去以後,是要不回來的。

二、夫妻一方私自賣房怎麼辦?

夫妻一方私自賣房怎麼辦。這得分兩種情況看。

(一)夫妻一方私自賣房怎麼辦。不構成善意取得可以要求返還。

如果夫妻一方私自賣房後,買房的人不能同時符合上面所說的三種情況,那麼就不能構成善意取得。在不構成善意取得的情況下,夫妻一方私自賣房的行為是無效的。夫妻另一方可以起訴,要求法院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並要求買房的人返還房屋。

(二)夫妻一方私自賣房怎麼辦?。成善意取得可以要求配偶賠償。

如果夫妻一方私自賣房後,買房的人能同時符合上面所說的三種情況,那麼就構成善意取得。在構成善意取得的情況下,夫妻一方私自賣房的行為是有效的。夫妻另一方不可以起訴要求買房的人返還房屋。

但是,夫妻一方私自賣房的行為造成另一方損失的,那麼在離婚時,另一方有權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損失。所謂的造成損失,是指賣房後所取得的款項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而是由賣房的一方用於個人消費

那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得的一些財產基本上是屬於與夫妻共同所擁有的財產,對於這些財產在進行處理的時候,也必須是雙方當事時來進行協商,因為夫妻當中其中一方對所共同擁有的財產都是享有平等的處理權,這是非常明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