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案例>

離婚二個小孩撫養權怎麼判?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1.05W)
離婚二個小孩撫養權怎麼判?

一、離婚二個小孩撫養權怎麼判

離婚兩個小孩,一般判決夫妻雙方各自撫養一個孩子。但首選是雙方商議,在商議不了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判。撫養權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夫妻雙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撫養等因素來判斷。

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的,法院會綜合考慮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撫養條件和是否有利於孩子成長等因素,按照最有利於子女原則判決。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撫養權的取證有哪些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

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

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

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人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夫妻雙方離婚時如果涉及到有孩子,那麼就需要協商孩子的撫養權,兩個孩子一般情況一人一個,如果不願意撫養孩子就需要支付撫養費,這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權益,如果協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其目的就是為了保障到孩子可以在有利的環境下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