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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後離婚協議還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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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後離婚協議還有用嗎

一、夫妻離婚後離婚協議還有用嗎?

夫妻離婚後離婚協議是有用的,如果離婚後對方不執行離婚協議,離婚協議是非常重要的證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離婚後不執行離婚協議的訴訟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三、離婚後不執行離婚協議申請強制執行的條件有哪些?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總的來說,對於已經離婚的男女生來講,最好還是妥善保管好離婚協議,不過離婚協議並不是法律文書,如果離婚之後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也不能直接申請強制執行,還是應該先向法院起訴,只要有離婚協議,法院一般都是依據協議書中雙方的約定進行判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