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婚前調查>

離婚前籤撫養權協議有用嗎

婚前調查 閱讀(2.44W)
離婚前籤撫養權協議有用嗎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絡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婚內協議撫養權有用嗎

沒有用。婚內的這種關於孩子撫養的協議無效。婚姻存續期間以及離婚後,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是法定義務,不能通過協議解除。因為只有離婚才涉及到孩子撫養,而孩子撫養人的確定以對孩子成長健康有利為原則。同時這種協議不適用於合同法調整,因為它涉及的是婚姻家庭關係而非財產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