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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彩禮可以要求退還嗎

婚前調查 閱讀(1.71W)
婚前的彩禮可以要求退還嗎

中國農村的婚嫁彩禮一路攀升,尤其是一些貧困山區從最初的幾萬元飆漲至目前十幾、甚至二十幾萬元的現象屢見不鮮。甚至有個別農民把嫁女作為改變貧困生活的手段,使一大批年輕人因彩禮問題而“婚不起”。針對一些地方天價彩禮、奢侈浪費辦婚禮等問題,2018年12月,民政部要求,全面推進婚俗改革,倡導簡約適當的婚俗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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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彩禮退還情況

要求返還彩禮的,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或者辦理結婚登記但確未共同生活的情況可以主張要求返還彩禮,法院是應當給予支援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據此,“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