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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兵需要什麼條件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8.05K)

基本條件是:
(1)政治審查、身體檢查符合應徵公民服現役的政治和身體條件;
(2)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的,必須獲得國家頒發的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且從事本專業工作滿一年以上;大專以上學歷的,必須獲得國家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可以招應屆畢業生,也可以招企業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3)年齡一般不超過25週歲,部隊特別需要並具有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可放寬至27週歲。比原規定縮小了年齡段,原規定是年齡一般不超過28週歲。
法律依據
《兵役法》第二十條
年滿十八週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在二十二週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研究生的徵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六週歲。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徵集年滿十七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服現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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