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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的彩禮錢是婚前共同財產嗎

婚前調查 閱讀(2.52W)
結婚前的彩禮錢是婚前共同財產嗎

中國農村的婚嫁彩禮一路攀升,尤其是一些貧困山區從最初的幾萬元飆漲至目前十幾、甚至二十幾萬元的現象屢見不鮮。甚至有個別農民把嫁女作為改變貧困生活的手段,使一大批年輕人因彩禮問題而“婚不起”。針對一些地方天價彩禮、奢侈浪費辦婚禮等問題,2018年12月,民政部要求,全面推進婚俗改革,倡導簡約適當的婚俗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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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彩禮是共同財產

婚前彩禮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彩禮是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是以雙方結婚為條件的,如果出現以下情況,當事人請求返還彩禮,經查明屬實,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上述規定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結婚不足一年,由於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即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請求返還彩禮的訴訟屬於普通訴訟時效,按3年計算。

《民法典司法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