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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結婚彩禮是否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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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結婚彩禮是否可以要回

結婚彩禮糾紛產生的前提是雙方不願結婚或結婚後未實際共同生活便離婚。因此,如果能夠調解雙方和好,就根本上消除了結婚彩禮糾紛。實際生活中,部分青年男女對婚姻考慮欠周全,遇到問題便意欲分道揚鑣。遇到這類情況,首先要著手幫助雙方冷靜思考,看看雙方是否確實無法和好,雙方的矛盾是否為根本矛盾。一旦青年男女出現和好願望,要同時注意做好雙方父母的協調工作,防止雙方父母因情緒性對立而阻撓青年人和好。

彩禮能否要回,與男方和女方是否辦理婚姻登記手續具有重大關係,下面我們就將這一問題分為男方與女方未結婚和已結婚兩種不同的情況進行分別討論。

一、結婚彩禮是否可以要回

關於彩禮能否要回,因為這一爭議在我們實際生活中廣泛存在,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上述第(二)、(三)項情形的,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關於結婚給付財物的相關規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二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規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綜上所述,結婚的彩禮,能夠要回的情況有三種,其中對於為辦理結婚登記以及辦理結婚登記但未實際共同生活的,離婚時可以要回材料,而對於因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