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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給的彩禮離婚了屬於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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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給的彩禮離婚了屬於誰?

一、結婚給的彩禮離婚了屬於誰?

結婚給的彩禮離婚了屬於哪一方需要雙方進行充分的協商。彩禮是指婚姻關係當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親屬依據習俗向對方(主要指女方)及其親屬給付的錢物。給付彩禮的行為,雖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彩禮返還的當事人是個別給付人和個別受益人。實踐中彩禮的給付人和接受人並非僅限男女雙方,還可能包括男女雙方的父母和親屬,這些人均可成為返還彩禮訴訟的當事人。

二、返還彩禮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1、彩禮返還當事人和返還標的

彩禮返還的當事人是個別給付人和個別受益人。實踐中彩禮的給付人和接受人並非僅限男女雙方,還可能包括男女雙方的父母和親屬,這些人均可成為返還彩禮訴訟的當事人。

返還的標的分為兩種情況:如果原物存在,返還原物及孳息;如果因受利益的性質或者其他原因而不能返還的,償還該利益的價額。為了確保婚姻自由,返還的範圍應該是“現存利益”,但是如果有惡意,如在未商定婚期之前盲目購買結婚財物、解除婚約之後返還之前購買財物,則應該返還此前現存的利益。

2、返還彩禮採用無過錯主義

返還彩禮不受過錯的影響。因為“在決定彩禮是否返還時,是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的。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收受彩禮一方應當返還彩禮。給付彩禮後如果已經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援當事人的返還請求。”因為彩禮屬附解除條件的贈與,不問過錯的有無,均應該返還。

3、應當返還的彩禮範圍

要根據已給付的彩禮的使用情況,是否在男女雙方共同生活中發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關係或同居關係存續期間的長短等具體事實綜合把握。在處理方式上也應當靈活運用,特別是彩禮已轉化為共同生活的財產時,可將彩禮的返還與分割共同財產一併考慮。在分割中體現彩禮的返還。

一般來說如果離婚時雙方對於彩禮是否返還的問題有爭議的,需要先進行私下充分的協商,如果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在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後也將會由法院的工作人員進行一定的調解工作,調解不成的擇日開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