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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了婚生了孩子離婚彩禮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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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了婚生了孩子離婚彩禮歸誰

一般是不需要退還的,但是可以自行協商,或者符合條件的需要退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在確定彩禮是否返還上,以當事人是否已經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的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收受彩禮一方應當返還彩禮;

2、雙方已經登記結婚的,只有在雙方確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已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且在雙方必須離婚的前提下,才支援當事人的返還請求;

3、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是指絕對生活困難,即該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指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該種情形也需以雙方離婚為前提。

離婚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當雙方都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可以協議離婚,協議內容主要是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置、孩子撫養權的分配以及一些約定內容,然後就帶上協議書、身份證明、結婚證到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快速、方便、簡單。如果是一方或者雙方不願意離婚,或者雙方都願意離婚,但是對財產問題、孩子撫養權問題無法達成一致,存在爭議,那麼只能選擇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的特點就是程式複雜、時間漫長,第一次訴訟還可能離不掉,需要二次訴訟。

對於夫妻雙方已經結婚很長了並且已經有了孩子,如果選擇離婚的話,可以採取協議離婚或者是訴訟離婚的方式,雙方需要協商關於財產,撫養權等相關的問題,其次,對於彩禮的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可以支援退還,但這種情況一般不會支援退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