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彩禮>

領養孤兒流程是怎樣的

彩禮 閱讀(2.24W)

實踐中有的夫妻婚後沒有孩子,因此想要領養一個孤兒,但是卻不知道領養孤兒需要辦理怎樣的手續,具體流程是怎樣的。同時也不清楚應該到哪裡去辦理領養手續。針對這些問題,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領養孤兒流程是怎樣的

一、領養孤兒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

收養人、送養人和有識別能力的被收養人須共同到收養入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申請時須提交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和戶籍證明。收養人的申請書、成立收養的協議書、有識別能力的被收養人的同意書以及嬰兒的出生證,縣以上醫院的不育、絕育證明等證件。

2、審查

公證人員向當事人詢問或到當事人所在單位、街道和群眾中進行調查,弄清楚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件是否真實、合法,收養當事人是否符合條件,成立收養是否確係當事人自願,收養人有無不良動機以及收養人的經濟和健康狀況等。這是全部程式的中心環節。

3、辦證

經審查後,凡符合收養條件的,應予辦理收養公證,製作公證書,證明收養關係成立。不符合收養條件的,不予辦理收養公證,並向當事人說明不予辦理的理由。當事人對此不服的,可向當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申訴,由受理機關進行處理。

基層政權機關或戶籍部門依行政程式辦理收養登記,亦須由當事人提出申請,交驗各種必要的證明;經審查後,決定是否准予登記,其要求大致與上相同。

二、到哪裡辦理領養手續

辦理收養的機關主要有兩個:

1、公證機關,即各地的市(區)、縣公證處,這是我國辦理收養的主要機構。

2、基層政權或戶籍部門。在未設公證機關的地方,可由鄉、鎮政權機關或戶籍部門辦理收養登記。將來擬以統一經公證機關辦理為宜。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係當事人願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係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關於領養小孩流程的內容,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實踐中辦理領養手續的機關主要是公證機關和基層政府或戶籍部門。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