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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和嫁妝買的房子屬於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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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和嫁妝買的房子屬於誰?

一、彩禮和嫁妝買的房子屬於誰?

彩禮錢一般認定為男方給女方的贈與,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女方用彩禮錢買房歸誰要分多種情況的,原則上婚前獲得的彩禮錢應該是女方的婚前財產,具體情況如下:

(1)婚前用彩禮錢購買的房產,登記在女方一人名下的,屬於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

(2)婚後用彩禮購買的房產,登記在女方一人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若房子是由男方家給與的彩禮購買,一般是屬於雙方擁有的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看情況進行分割,結婚孃家陪送嫁妝,首先肯定屬於贈與行為;贈與的物品是屬於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還是女方個人的贈與,在離婚時能否要求全部返還,要結合嫁妝的贈與時間來具體判斷。

在登記結婚前陪送的嫁妝

這類嫁妝應認定為女方孃家對女方個人的婚前贈與,是女方的婚前財產,在離婚時應當認定為女方個人所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因此,在領取結婚證前尤其是農村地區,很多年輕人未到法定結婚年齡或是基於風俗,先辦理酒席後領取結婚證的,在此時女方孃家陪送嫁妝屬於對女方個人的贈與。

若是在登記結婚後陪送的嫁妝,這類女方孃家未明確表示是對女方的個人贈與,則應認定為是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但夫妻雙方對該嫁妝有特別約定的,則按約定來認定財產的權利歸屬。

二、哪些情況不予返還結婚彩禮

第一、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第二、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就司法實踐中如何掌握第三種情況作以下幾點說明:首先要求“確已”用於共同生活。這就要求接受彩禮的一方,要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加以證實,避免依此為藉口拒絕返還彩禮;其次女方在“結婚”前購買的嫁妝,雙方共同使用,不能視為用於共同生活。

彩禮是中國古代婚嫁習俗之一,在夫妻雙方結婚之前,一般男方需要支付彩禮給女方,而女方作為回贈會帶去嫁妝。在中國,這是一個傳統習俗。彩禮的用途也是多種多樣的,其中一種就是買房,此時我們是需要注意相關的彩禮的規定的,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