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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組家庭離婚財產分配

財產分割 閱讀(1.99W)

重組家庭離婚財產分配

重組家庭應該指的是夫妻雙方在這段婚姻關係中均是再婚關係,那麼重組家庭在離婚的時候,應該怎樣進行財產分割呢?下面我們可以一起來分析一下:

首先,重組家庭夫妻雙方由於都是再婚,那麼在前一段婚姻關係中,應該已經經歷過一次的財產分割了,財產分割對於雙方來說都不是陌生的事務,而離婚中的各種手續,也都不是第一次經歷了。那麼在重組後的家庭離婚以後,財產到底應該怎麼分配呢?到底和第一次離婚的時候的分配方式有沒有不一樣呢?我們一點一點來解答:

首先,無論是第一次離婚還是第二次離婚,離婚以後夫妻雙方的。

財產的分配都是和參與分分配的財產的性質所相關的。根據新出臺的婚姻法所規定,財產的分配原則一般是如果這個財產是婚前的個人財產,那麼離婚以後還是歸那個人,如果這個財產兩人結婚以後再產生的財產,那麼丈夫和妻子兩人進行平均分配。

在這個分配原則的前提下,具體到真正落實分配數量的時候,由於很多時候財產不能單純憑藉價格而決定價值,例如有個洋娃娃,雖然很便宜,確在妻子心目中很重要,那麼法院在分配的時候就不能考慮得那麼細緻了,真正分配的時候,應該是先由丈夫和妻子兩個人進行協商,協商以後拿出一個雙方都認可的分配方案,提交給法院,再由法院進行一次審查,確認沒問題以後就可以分配了。

如果丈夫和妻子兩個人不能協商出一個方案怎麼辦呢?法院就會根據財產的總數,參照上面的原則,先提出一個合理的分配方案,儘量使丈夫和妻子都感覺這個方案是合理的,進而互相諒解,達成分配協議。如果還是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那麼法律會根據分配原則,強行判決,強行分配。

除了上面婚前財產歸個人,婚後財產平均分這個大原則,法院在需要強行分配的時候,可會充分考慮以下幾個點:

1. 首先是尊重離婚夫妻雙方的意見和願望,在分配兩個人共同財產的時後,充分考慮和尊重丈夫和妻子雙方真實、合法、合理的想法。

2. 夫妻雙方平等的原則。

3.優先考慮沒有過錯一方的原則。如果夫妻雙方離婚是因為其中一方有出軌、重婚、通姦、家庭暴力等問題的,法院在分配夫妻雙方的財產的時候,應該優先照顧沒有過錯的一方,給他多分一點。

4. 照顧妻子一方和夫妻雙方共同子女利益的原則。

上面說的是一般的離婚時候財產分配的問題,無論是第一次結婚還是第二次結婚,都應該按照上面的原則進行財產分配離婚後,如果夫妻一方因為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所以,重組家庭離婚的時候,如果案中當事人還涉及到上一段婚姻財產還沒分配好的,應該先理清了上一段的財產分割,再分配這次離婚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