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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股東分離財產如何分配

財產分割 閱讀(2.39W)

法律上股東分離財產如何分配

法律上股東分離財產如何分配

如果不願意再作股東,可以依法將股權轉讓或者申請公司予以收購,不能退股。具體股權轉讓程式請參見《公司法》的規定。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登出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公司股東不能要求退股。如果公司進行清算登出的話,在清償債務後,剩餘的財產股東可以按照持股比例進行分配。

如果公司繼續存在,股東不得撤資,更不得瓜分屬於公司的財產。想退出的股東,可以將持有的公司股權作價轉讓,或者公司通過減資的方式實現股東退出。

股東財產是屬於企業共有的,因此如果想要進行處理,需要自己按照有關的規定進行合理有效的處置,否則自己的權益維護就會失去積極的意義,但是問題的解決過程是較為麻煩的,因此自己需要注意其中的細節 ,儘量完善自己的解決方式,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