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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妝財產分割時屬於共同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閱讀(2.08W)

嫁妝財產分割時屬於共同財產嗎?

一、嫁妝財產分割時屬於共同財產嗎?

《民法典》明確規定,只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取得結婚證的,才視為確立夫妻關係。舉辦婚禮不能視作婚姻關係成立。

嫁妝是指在結婚時,女方父母出於對女兒的疼愛,而陪送的房屋、首飾、家電、汽車等財物。對於嫁妝到底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以及離婚時如何分割,我國法律目前並沒有明確規定,司法實踐中分以下幾種情況:

1、如果是二人在領取結婚證之後購置並且雙方沒有對嫁妝的歸屬作出約定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除了法定和約定的屬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是在領取結婚證之前購置並且雙方對該財產的歸屬沒有約定的,屬於一方婚前財產。

一般來說,在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之後,婚姻關係依法確立。在此期間,夫妻雙方所取得的財產均視作夫妻共同財產,而孃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間送出的,應該視為是一種“贈與”行為,所以該財產應該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的。但是,依照不少傳統的民間習俗,一般百姓通常認為,孃家的陪送只是孃家給予女方的個人財產,以供其在日後的生活中使用,而不是給男方的財產,因此這種個人的財產應該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什麼是“嫁妝”?

“嫁妝”是指新娘帶到婆家的錢財和物品的總和,這是由女方孃家支付的,但“嫁妝”究竟是送給婚後的婆家還是專為婚後的女兒準備的卻因情況的不同而異。一般孃家陪嫁出於兩種原因:

1、為了女兒過得更好些,貼補家用,或以備應急。

2、儘量給女兒爭取在男方家的地位,嫁妝多可以顯示女方家有經濟實力,這樣可使女兒在家庭中得到更好的尊重。

二、什麼是共同財產?

離婚時如果要進行財產分割,我們必須知道哪些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以下財產均是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因此,夫妻雙方在辦理離婚手續期間,應當明確自己的財產分配是否合理,是否按照法律規定的共同財產分割原則進行分配,有任何異議應當及時提出,以免給自己帶來嚴重的損失。同時,離婚夫妻雙方應當理性處理好此事,有孩子的也應當站在孩子的角度上考慮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