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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分割財產申請書怎麼寫?

財產分割 閱讀(1.63W)

離婚案件分割財產申請書怎麼寫?

一、離婚案件分割財產申請書怎麼寫?

申請人: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因________一案,業經____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員會)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作出()字第_______號民事判決書(或裁決、調解),被申請人拒不遵守判決(或裁決調解)履行。為此,特申請你院給予強制執行。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明各種生效法律文書中的主文部分涉及到的財產執行內容。被執行人應當給付事項的種類、範圍、數量等;被執行人沒有履行的情況,寫明被執行人逾期拒不履行法律文書中指定義務的情況。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生效判決書(裁定、調解書)_______份。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是什麼?

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這種約定如果是口頭的,具有不確定性,極易發生糾紛,所以法律規定,該約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是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認為在法庭審理中應當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解決,並提出22條具體意見,其中第6條與現行婚姻法衝突,不再適用,其餘各項還作為法院審理離婚時的依據。

男女雙方在締結婚姻關係後,如果沒有協議約定財產分割的,那麼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所獲得的財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在夫妻雙方離婚時,該共同財產一般都會按照公平原則進行分割,如果雙方經協議分割不成的,就可以由一方或者是雙方向法院進行申請,讓法院進行分割,以保證分割的相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