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婚前買房算個人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閱讀(9.88K)
婚前買房算個人財產嗎
通常來說,如果你婚前買房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則房子是屬於個人財產:
1、婚前一方全額買房,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
2、婚前一方買房,支付首付款,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婚後共同還貸,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處理的,一般認定房子屬於自己的個人財產;
3、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的名下;
4、雙方婚前訂立財產協議,並且進行公證約定為個人財產。
夫妻婚姻存續是指從雙方領取結婚證的那日開始算起,所以還沒領證但已計劃結婚的準夫妻們要注意了,如在這情況下購房,一定要把房屋佔有比例規定好。不要意氣用事,出資一方為表誠意,在房產證上寫上對方的名字,意味著放棄該房產的部分所有權。
法律依據《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