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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牌照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財產分割 閱讀(1.66W)

汽車牌照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在一些汽車牌照需要搖號的城市中,可以說汽車牌照也是很值錢的,有的人即使有錢也買不到牌照,那就不能開車上路。既然汽車牌照也會這麼值錢,那麼在夫妻離婚的時候是否屬於共同財產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汽車牌照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牌照”本身並沒有什麼明確的價格,但因地區、道路、交通、營運等因素,使得它有了一定的價值,形成了人所皆知的“隱形”財產,有時甚至比車更值錢,更容易出售成交。“牌照”的價格是受市場影響和調控的,有一定的波動性,只有經過評估或拍賣,方能知道其一定時期內的價格,因此又說明它是一件有價又難定價的財物。《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對此沒有相關規定,也沒有這方面的司法解釋。我認為,在離婚時,計程車的“牌照”可以作價分割,如果夫妻雙方無其它約定,它應該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你就享有共同處置權,在對此“牌照”的使用、轉讓存有異議時,可以阻止他個人單方處理,因為“牌照”和計程車一樣不是個人財產,就只能是夫妻共同處理。它不屬於《民法典》裡規定的為夫妻一方財產的5種情形之一,就應屬於《民法典》第1062條第5項規定的夫妻共同所有財產,即“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這裡的“其他”就是指《民法典》裡沒有具體規定的財產。因此,在離婚時,你可以要求對牌照作價分割。

二、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民法典》1062條1款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1063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民法典》第1062條第三項規定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

4、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5、根據實踐,一般應注意:A有約定優先依約定;B不能證明婚前一方的財產則推定為共同財產;C一方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雙方共同經營管理而增值的部分則屬於共同財產,如裝修、出租等增值,再如個人股權投資增值等一般會被法院認定為共同財產;D一般與父母未分家的應先從家庭財產分割出夫妻共同財產然後再根據離婚情況分割。

那麼可以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當然,如果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則通常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那要是日後夫妻離婚的話,就需要對這部分財產進行分割。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