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財產分割協議的格式是什麼樣的

財產分割 閱讀(1.6W)

財產分割協議的格式是什麼樣的

【為您推薦】河曲縣律師   鎮巴縣律師   達川區律師   許昌縣律師   崇仁縣律師   海安縣律師   平遙縣律師   

有的夫妻離婚時涉及到的財產比較多,而這些又是需要實際分割處理的,因此除了簽訂離婚協議書之後,還會格外的簽訂一份財產分割協議,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做出明確的協商處理。那這個財產分割協議的格式是什麼樣的呢?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財產分割協議的格式是什麼樣的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是對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夫妻共同繼承或受遺贈的財產等協議進行分割。那麼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怎麼寫,包括哪些內容呢?

1、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首先應該有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

2、其次,必須有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不離婚而分割財產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無效。

3、離婚後,未成年和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撫養費如何給付,給多少。未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對子女的探視時間及方式等。

4、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的分割。

5、一方有困難另一方實施經濟幫助的具體時間,內容包括無房屋產權無房可居一方的居住問題如何解決。

6、關於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對一方有法定過錯的即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7、違反協議的責任。

以上即是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必須包括的內容,當然必須得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寫,比如離婚沒有過錯的,對離婚損害賠償就無須進行約定。

二、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注意事項有哪些?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不存在欺詐、脅迫、轉移、隱匿財產行為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領取離婚證後即生效,有異議的一方即使向法院提起變更財產分割協議的,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援。因此,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需要特別注意,避免出現後悔無門的情況。那麼,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注意事項有哪些呢?

1、 首先,必須是雙方自願簽署,存在欺詐、脅迫情況的,協議無效;

2、 必須雙方親自簽署,不是雙方親自簽訂的,也屬於無效協議;

3、最重要的就是關於財產分割內容的寫法了。切忌圖省事出現,如,“雙方沒有共同財產分割”、“各自名下財產各自所有”、“雙方已自行分割完畢”等籠統說法。

4、在未調查清楚雙方實際擁有的財產時,切莫心急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朋友為了儘快解決離婚麻煩,往往沒弄清楚夫妻雙方實際擁有的財產就簽訂協議,這是很危險的。很多人會忘記將貸款房屋、股票、公司股權等財產計算在內就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還特意強調各自名下財產各自所有,以致最後後悔莫及。

在簽訂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時,雙方協商的就是財產的分割,可是在財產分割時,如何收集財產的證據成為最頭疼,也最為重要的問題。在收集證據的時候,很多情況下自己無法順利收集,比如,房產、對方隱匿、轉移的財產、對方擁有的公司股份等等,遇到這種情況時,就可以選擇請律師幫忙收集證據,律師在收集證據方面有著獨特的優勢,如在收集對方公司股權時利用律師證及律所的證明就可以順利收集到想要收集的證據。

財產分割協議顧名思義也就是在夫妻離婚的時候,當事人對屬於共同財產的部分,經過充分協商之後簽訂的協議。該協議中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處理做出了明確的約定,但對於這樣的協議,其實也是要得到辦理了離婚登記備案之後才會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