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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家庭財產分割書格式是怎樣的

財產分割 閱讀(2.32W)

父母家庭財產分割書格式是怎樣的

一,父母家庭財產分割書格式是怎樣的

1、首部。

(1)標題。應寫明“財產分割合同(協議)”或“分單”、“分產契約”。

(2)當事人身分的基本情況。

2、正文。

(1)分產的原因。

(2)具體分配方案。

3、尾部。

立約人、見證人分別簽字、蓋章,並註明立約的時間。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為房改房,房屋登記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為甲方具體為乙丙之父(該房屋系乙丙之父單位分配給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條、本協議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頭協議,由丙方出資兩萬元整以甲方名義購買後,由甲丙雙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權歸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後,該房屋所有權由丙方繼承,與乙方無關。由於丙方長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現了困難,急需錢週轉,故三方共同協商一致,並徵求女婿與兒媳意見後,共同決定改變原口頭協議。

第三條、本協議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資八萬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權仍歸於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後,該房屋所有權由乙方繼承,丙方對本協議所述房屋無繼承權。

第四條、甲方本著平等對待每個兒女的原則承諾,在享有該房屋所有權與使用權期間,不對該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出賣、抵押、贈送等行為)。

第五條、該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間,如需維修、裝璜等,在甲方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由甲方承擔;如費用過大,甲方徵得乙丙雙方同意後,由三方共同出資。

第六條、該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資為由,未經甲、丙兩方同意,對本協議所述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

第七條、本協議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應盡的法定贍養義務,也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財產繼承份額的權利。

第八條、本協議訂立後,乙、丙雙方每年都應抽出一定時間,帶上家人,到此房屋內陪甲方居住一段時間,以盡精神贍養之義務。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三份,每方各執一份,自三方共同簽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給付丙方人民幣八萬元整時生效。女婿與兒媳作為見證人在本協議上簽名。

父母家庭財產的分割需要在法律形式上確定好,但是需要注意的就是自己的情況在法律依據上是否可以簡化相應的手續,但是需要注意的就是自己需要在有關的資料稽核上確定方向,不能在具體的程式上導致錯誤的發生,所以自己需要合理積極的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