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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是財產一人一半嗎?

財產分割 閱讀(2.85W)

一、離婚是財產一人一半嗎?

離婚是財產一人一半嗎?

離婚是財產不一定是一人一半,需要雙方進行充分的協商之後才能確定。證據證明感情破裂的,法院會判決離婚,並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對婚姻有過錯的,應對無過錯方進行精神賠償,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現代社會講究男女平等,所以離婚的時候財產是共同分配,夫妻倆都有分配財產的權利。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裡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效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四)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在夫妻雙方離婚的時候不可避免的會遇到財產分割的問題,雙方都有對財產進行分割的權利,因此不能確定是否是按照一半來分割財產,需要雙方當事人進行充分的協商之後,按照約定的執行,如果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法院將會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