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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訴訟怎麼寫?

財產分割 閱讀(1.43W)

離婚財產分割訴訟怎麼寫?

離婚財產分割訴訟怎麼寫?

可以先簽訂書面協議,約定婚前和婚後財產歸屬,無論是否進行公證,均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需要辦理財產公證,可準備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商品房買賣合同、財產

約定等資料,前往當地公證處辦理婚姻法司法解釋,第22條規定: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可以做協議來明確婚後財產的屬性,這個協議更多的是由一方來贈與另一方,比如男方可以將房產的產權一般贈與給女方,但必須去辦理產權變更登記登記手續。這類議的約定不能排除婚姻法明確規定的個人財產屬性。寫一份贈與合同,明確房產屬於一方個人所有

婚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具體如下:

如果有婚後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後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麼婚後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

如果沒有婚後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婚姻法》的規定。

1.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 工資、獎金;

② 生產、經營的收益;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④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⑤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②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財產分割訴狀的處理可以雙方進行協商,首先進行書面協議的簽訂,一般情況下來說,書面協議都是公正有效的。在一些特殊的案件當中,為了防止共同財產的分割轉移,當事人也可以事先前往公證處進行財產的保全,以防後期所產生的經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