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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是怎麼分割財產的?

財產分割 閱讀(1.19W)

夫妻離婚是怎麼分割財產的?

一、夫妻離婚是怎麼分割財產

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能進行協商的,可以協議分割共同財產;協商不成的,可以進行訴訟分割,由人民法院對共同財產作出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可以看出,共同財產的分割方式分為訴訟分割和協議分割,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分割能進行協商的,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分割財產,協商不成的,就只能通過訴訟的方式進行分割,由人民法院依法對共同財產作出判決,確定各自分得的財產,人民法院在分割時,會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二、訴訟離婚的法定理由

夫妻雙方對離婚事項協議不成,去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人民法院在進行審理時,會考慮夫妻之間的感情是否已經完全破裂,並且法律對感情的認定有作出明確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規定以下法定理由,可以認定為夫妻之間的感情已經完全破裂: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人民法院在審理的過程中發現夫妻雙方存在以下情形的,應當認定為感情已經完全破裂,在調解無效後,應當准予離婚,同意解除夫妻雙方的婚姻關係,向當事人出具離婚判決書,判決書生效後,婚姻關係應當立即解除。

離婚時,夫妻雙方應當先確定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哪些財產屬於一方個人所有,確定之後,再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夫妻雙方可以協議分割財產,直接對共同財產達成分割協議;對共同財產無法達成協議的,可以選擇訴訟分割,由人民法院依法進行分割。